元旦三天小长假,在许多市民利用假期出门游玩放松的同时,仍然有不少市民坚守在各自的岗位上,这其中尤以服务行业为多。经走访发现,有不少老板在加班工资发放上都存在一定的“耍赖”。
“元旦假期过得好累好心酸。”在淮河大道一家商贸公司做文秘的何小姐说,元旦三天假期正是公司冲销售业绩的时候,他们不仅没有放假,而且每天上班时间还比平时都长很多。除了工作餐之外,老板一分钱也没有发。公司员工都有苦难言,但是现在工作不好找,只有忍下来了。
据了解,有何小姐一样遭遇的并不在少数。“一直在加班,但是老板没有说加钱,也不给请假,我也不敢多问。”刚到世界花园附近一饭店当服务员的小夏说。
而根据有关规定:1月1日为法定元旦假期,若安排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1月2日是周六,1月3日是周日,若安排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除此之外,相关部门也规定过节费与加班工资在性质上完全不同,不能相互抵冲。
市劳动保障12333热线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加班费不予支付、变相克扣都是违法行为。”市民在遭遇到以上情况时可以举报,劳动监察部门将在调查核实后责令该单位全额支付加班人员的报酬,并将对其予以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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