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一是拓宽农户小额信贷范围。经办金融机构应该因地制宜地确定农户小额信贷的用途,凡是与农户生产、生活相关的均可纳入农户小额信贷范围之内;二是设置灵活的贷款期限。经办金融机构应依据不同贷款的用途,确定不同的贷款期限,避免人为形成不良贷款;三是扩大农户小额信贷额度,满足生产经营大户的资金需求;四是逐步实现农户小额贷款利率市场化,减少政府对利率的限制,使利率至少能够充抵农户小额贷款经营机构的资金成本和管理费用。 (二)灵活运用分期还款制度和农户联保制度。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使用分期还款制度时,应考虑不同贷款者的特殊情况,使还款周期与贷款农户收入来源相适应,减轻农户还款的心理压力。农户联保制度和小组中心会议制度作为小额信贷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应当给予高度重视,在借鉴孟加拉国经验的基础上,要进行创新性实践。譬如,在人口比较密集的地区,大力推广并严格实施农户联保贷款制度和小组中心会议制度,而在人口稀少的偏远地区,召开小组中心会议的间隔时间可适当延长。 (三)建立有效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首先,加大信用等级评价的硬件投入,健全资料档案。农户资料反映要真实、全面、准确。逐项认证审查核实,并且对农户的信用档案逐步实行电子化管理。电子化管理具有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特点,还可以有效防范信贷人员的道德风险和工作差错造成的法律、信用风险;其次,要明确评级责任。农户的基本状况及信用反映等应由村组干部负责审查把关,并签字负责,信用等级初评由信贷员负责,避免因不负责导致的评级不准确;最后,要严格按照评级标准,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对所有农户都采用统一的标准,以确保评级客观公正,从而有效防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发生。 (四)构建科学规范的信用评分方法。针对我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开展的实际情况,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运用于信用卡消费信用风险评估控制中的信用评分方法,尽快构建一整套的客户信用评分指标体系,并运用层次分析法,对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进行确定,从而实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信用风险控制中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这样,经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农村金融机构在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时,便可通过计算申请贷款农户的信用总分来帮助其做出是否放贷的决定,进而有效地规避信用风险。 (五)建立以农户为中心的多元化社会服务体系。农户项目的成功率是影响小额信贷安全的关键因素,而农户由于技术和信息缺乏等原因,项目成功率较低。国内外实践表明,农户需要的不仅仅是资金,还需要更多与之配套的服务,如农业科学技术、农产品市场信息等。这就要求小额信贷机构为农户提供低费或免费的技术培训、市场信息等社会服务,在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上给他们以信贷支持。
⑵ 如何加强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 详细
如何加强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管理问题] 徐宏伟 约2270 字 随着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的快速发展,贷款增长迅速,有力地支持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增强了企业的盈利能力。但是,信贷风险也日渐显现,不良信贷资产额和不良资产比率也直线上升。如何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已经成为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本人凭着多年的信贷工作经验,结合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现状,就如何加强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管理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信贷风险管理的薄弱之处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自2005 年7 月正式挂牌成立以来,先后出台了几十个关于信贷管理的制度、规范和操作方法。通过将近 4 年的不懈努力,积极化解历史包袱,大力清收不良贷款, 严格防控新增不良贷款,有效提高了信贷资产质量。但是,把信贷管理上升到风险管理的高度, 在县级法人单位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还是近两年的新举措。从风险管理的要求看,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管理还存在许多薄弱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信贷管理制度落实不严、内控制度不健全 一是贷前调查制度落实不严,基层信用社经常把贷前调查工作省略,将调查流于形式。这样的调查结构,只能片面注重抵押物变现这个第二还款来源,对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分析不准, 重视不够。二是贷时审查与贷款审批不够严密,在实行本部经营后,虽然贷款审批权集中到县级联社,但贷审会人员对借款人的基本情况所知甚少,难免会造成决策失误。三是疏于贷后跟踪,由于农村信用社贷款单笔金额小,笔数多,一些大额贷款发放后根本无人跟踪管理,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资金使用情况不了解,一旦贷款形成风险,不能及时发现。 (二)抵押物落实不到位 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的规模有限,不能全面体现农村信用社“保增长”的信贷经营政策。对设施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团贷款,通常能够帮助信用社实现贷款增量,这部分贷款多为抵押担保形式贷款。在实际操作中,尚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对抵押物的价值普遍存在评估偏高现象,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不够处置抵押物时,其变现价值不足抵偿贷款本息,有的甚至还要付出昂贵的资产保全和执行费用;二是由于业务系统尚不完善,对担保人信息考察不全面,出现一人多保、交叉互保等情况;三是对抵押物的审核不全面,手续要求不规范,出现重复担保的现象,形成潜在风险。 (三)转据和以贷结息现象不能完全杜绝,形成风险隐患 由于旧的经营思维在一定范围尤其是较偏远的基层信用社还不能彻底摒弃,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隐患较为突出:一是贷款到期转据较多,贷款到期后,只要能收回贷款利息,诸多信用社都采取办理转据方式,有的大额贷款多次转贷,影响了信贷资金的流动性,掩盖了潜在的信贷风险;二是以贷结息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信用社为片面完成收息任务和盈余指标,一味追求虚假利润,不顾管理制度进行以贷结息,用新的违规行为掩盖了已经暴露的信贷风险。 (四)信息反馈不准确、不全面。 由于现有业务系统在程序上的不完善,与公安部门和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没有完全对接, 所以存在借款人信息不准确不全面、借款人关联信息不存在等情况,对夫妻双方一方已有借款和不良记录的情况不了解,造成存在一户多借贷、交叉借款、跨区域借款等违规借款的出现, 致使多头借款、一户多社交叉借款现象仍然存在。 二、农村信用社如何加强信贷风险防范 (一)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 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真正落实国家“保增长”的经济政策,农村信用社在信贷投向上要始终坚持以服务“三农”为主,提高小额贷款占比,创新支农服务水平,占领和巩固农村阵地。在大额贷款实行县级联社审批的情况下,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权仍归属于基层信用社、分社,加大小额信用贷款的投放力度,还能够避免基层信用社信贷员没事干、不作为的情况;审慎对大额贷款的投放,严格把好放贷关,防止垒大户形成贷款风险。 (二)落实制度,严格规范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一是全面实行贷款责任人制度。对每笔贷款的发放都落实清收责任人,做到“谁发放谁负责、谁发放谁清收”,该责任不受本人调离岗位的影响,为终身责任制;二是全面落实管理制度, 从信贷业务的受理、调查评价、审查、审批、发放及贷后管理、档案管理整个操作流程按统一的标准操作;三是强化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真正建立审贷分离的约束机构,县联社通过风险管理部严格实行审贷分离,把信贷风险从事后认定改为预警式管理;四是严格担保抵押手续, 规范抵押物的认定与管理,化解和转移信贷风险。 (三)加强对不良贷款的处置和责任追究。 对近期形成的尤其是新增的不良贷款,信贷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情况反映给风险管理部门, 由风险管理部门牵头,稽核部门组织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对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和调查,按责任进行认定。现成贷款发放人及时落实清收,清收不力的情况下,工作小组及时按借款合同要及时进行资产保全或法律诉讼程序依法收贷,小组成员要按照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中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分清责任,对属于市场风险或违规操作进行定性,确定信贷主经营责任人与信贷岗位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划分,再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责任赔偿和行政处理,直至不良贷款执行终结完毕。同时对已经形成的不良贷款进行新老划断,采取责任清收, 逐步化解和盘活不良信贷资产,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总而言之,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程度越深,对信贷资产质量的要求就越高,信贷风险的防范工作就越重大。如何在新形势下不断完善信贷风险管理和防范工作,是一个需要不断探讨的课题,我们将在工作中不断摸索与总结,逐步完善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确保信贷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⑶ 农村信用社个人信贷业务主要风险点有哪些我们如何防范
1、道德风险(宴请、送礼、拿好处)最终被腐蚀,成交高风险业务。
2、信贷员不专业导致判断错误,如被客户欺骗,如客户夸大收益、隐藏负债、行业出现系统性风险等
3、抵押物评估过高,导致客户套现风险。
4、借名贷款导致的纠纷(甲贷款,实际是乙用)
5、跨区经营(如你在上海,你放给了江苏的某个人)
6、抵押物难以处置风险(商品房抵押没签第二住所证明,门面房抵押未签抵押权大于租赁权协议等)这些都是公司制度流程。
7、贷后管理(频繁、及时、准确)不要等客户出现人生意外还不知道。
⑷ 农村信用社贷款存在哪些问题
信用社贷款:
农村信用小额贷款是指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户用种、养殖及其他销费的贷款,当然买房也可以。
在当地信用社建有农户经济档案。所谓农户经济档案就是对当地农户建位一个经济上、家庭上、收入上情况的基本情况。进行评份授信后,采取信用的方式发放信用贷款,不需要抵押。
发放的贷款中要求提供担保人的话,是农村信用社信贷员为了更好的防控风险,了解客户,为了更好的方便收贷等原因。如担保人在外地或不在本地区,哪便不可以,当然不符合担保的条件,从找一个人来担保就行了。
?贷款发放条件很多,最好去当地信用社去问问,如借款人要单独自户,要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明等)证明婚姻情况。 贷款人要求自款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其实不用担保也可以发放的。
⑸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有什么风险
1、信用社信贷人员法律意识薄弱, 或者说根本不懂法,在贷前调查时未对保证人是否有保证资格做严格的审查。狭隘地认为单位作保证人更好,有强大的资产做保证,从而出现《担保法》规定不具有保证资格的主体作保证人的现象。如社会团体、学校、医院等公益单位为个人债务担保,使得保证无效。这种现象在前几年的信用社不良贷款中普遍存在。
2、有些信贷人员对担保没有正确的认识,没有责任心,假借贷款之机,吃喝卡要,明知是关系人保证贷款,也睁只眼闭只眼,只把它当成是一种贷款过程中必走的形式,纯粹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检查而已。于是出现了丈夫贷款,妻子或其他亲属作为保证人的不正常现象。 3、未对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及是否已对外进行担保和担保的贷款总额是否超过其担保能力进行严格的全面审查,也没有对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的资信状况是否会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担保能力,进行预测、评估,由于目前信用社的网络建设比较落后,贷款客户信息不能共享,常常出现张三自借的贷款在一个信用社已成为不良,居然能在另一个信用社为李四贷款提供保证,甚至有的在同一社为其他借款户担保,从而使担保流于形式,形成潜在的风险。
4、贷后检查不及时,有的贷款发放后,信贷员不闻不问,只要能按季结息就算完事大吉,没有根据贷款人的经营状况及时了解信贷资金安全性,一旦借款人或担保人的经营状况恶化,不能结息,甚至到期时不能按时还款时,又通过非正常的贷款展期来隐藏风险,有的信用社办理保证贷款的展期时,非常草率,保证人未签字,展期合同形同虚设,使得信用社在后期的法律诉讼中失败。
5、贷款到期后,在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的情况下,信贷人员由于各种原因,未对保证人提出连带还款要求,使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在一定时间后得以免除,或者提出要求后在保证人拒绝还款的情况下,未及时寻求法律途径,导致贷款超过诉讼时效,失去对保证人的胜诉权。 解决的方法及其建议
1、针对上述问题,应该加强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主要是加强员工的信贷业务培训和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如《贷款通则》,<担保法>及联社有关的贷款操作规程等,逐步淘汰一批能力低、素质差,道德品质败坏的信贷人员。
2、信贷人员在贷前应严格审查保证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是否有代偿能力,并按照贷款五级分类要求,建立完善客户信贷档案,贷前调查要实行AB角,贷后应严密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保证人的资信状况是否有重大变化,以便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如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出现问题,应及时提醒保证人;当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出现重大变化时,应要求借款人重新提供有效担保,否则,应提前收回贷款。 3、应适当增加担保方式,尽量要求客户提供有效抵押或质押,以利于 扩大优质客户资源的开发,但要注意一些法律上的相关问题,如登记制度,以及贷款抵质押率的控制,抵押登记的期限。
4、联社应聘请业务精,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做顾问,基层信用社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碰到拿不准和有疑问的,可及时向专业法律顾问咨询
⑹ 农户小额贷款的贷款风险
由于农信社内部自身还未有效的建立贷款风险防范体系,加上管理者自身的文化素质和道德因素等多方面的原因,目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已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如持续下去将大大影响农信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基于此原因,本人在这里谈谈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形成原因及解决办法的几点拙见:
一、农户小额贷款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
1、客观原因形成的风险。
首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基于农户信用发放的贷款,贷款本身从借款人方面就潜在着“信用风险”,而一个人诚信度的高低与其道德修养是密切相关的,而道德标准是一个无形的东西不能对其准确的实行量化,所以信贷员要准确的把握成千上万农户的诚信度就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工作;其次,农户贷款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种植、养殖业的投入以及消费性贷款,而种养业又是弱质产业,农民又是弱势群体,农业受自然和市场的影响较大,存在着较大的自然及市场风险。一旦出现自然灾害导致农业减产、农产品销售受阻,将直接导致农民减产、减收,还贷能力减弱。这些风险都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一旦出现,农户贷款就难以清收或难以到期归还,这就将导致农业的自然及市场风险将直接转化为贷款风险。
2、贷前调查流于形式。
信用社信贷人员人力相对薄弱,有的网点甚至主任兼信贷员,而辖内农户成百上千,要对每户农户都做到详尽、细致的了解工作量可想而知,在短时间内很难完成。因此,面对农户经济档案的建立(年审);信用等级的评定,这些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相对集中的专项工作,一些信贷员就不得不求助于村、组干部,甚至是不太了解辖内农户的内勤人员。由于村、组干部的介入以及内勤人员的参与,往往夹杂着个人主观主义、形式主义、人情因素、有的甚至凭空猜想,这就造成了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不统一,给贷款额度核定带来了不准确性,不能准确的按农户的实际收入情况与资信状况评定其信用等级、核定其贷款额度。
3、贷款审查存在漏洞。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凭证发放、随用随贷、额度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其发放大多由临柜人员办理,在办理贷款时严格坚持“两证”、“三见面”的原则,而临柜人员对其贷款用途的真实性是无法加以严格的考查的,这就造成实际上有些农户乱报贷款用途,而贷款后转借他人,形成顶名贷款;另一些借款人贷款根本没用于其正常的家庭生产、生活等,而是用于个人的不正常消费支出(比如赌博等),造成贷款到期不能按时归还,以至出现家庭纠纷,最终形成贷款风险。
4、贷后检查监督机制不健全。
贷后检查是贷款“三查”制度的重要环节,为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信用社应加强贷后检查工作。但“重发放,轻管理”的经营理念已在大部分信贷员脑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记。一方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对象广、额度小、分布散、行业杂、所以工作量相对较大,而信用社信贷工作人员力量相对薄弱,这就削弱了对农户小额贷款的监管。另一方面,一些信贷员有“重企业,轻农户”的思想意识,认为贷后管理只适应于大额贷款,对小额农贷不适用。有的信贷员甚至认为农户贷款金额小,形成贷款风险每户不过几千元或万余元。由于这些错误的观点再加上农民工外出的日益增多,所以有些农户贷款后外出务工(有的甚至举家外出),多年不归,下落不明,这是造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一大重要原因。
5,信贷人员素质低下,形成道德风险。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从建档、评级、授信、发证、到最后放款都是人为操作的,加之有些信用社人员相对不足,所以有些信贷人员利用人手不足、审查不严、操作上不规范等漏洞,搞人情贷款,自批自用贷款,假冒贷款,有的甚至给客户出主意化整为零,一户多证或一户多贷,形成实质上的“垒大户”,最终诱发贷款风险。
⑺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防范
1、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一方面,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本身存在着“信用风险”,所以针对“人性”的不确定性,对农户贷款适当的引入贷款担保机制,分散贷款的潜在风险,让老百姓互相监督,形成一个良好的诚信氛围。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是老百姓自己的银行,是为“三农”服务的,而由于农业的投入效益低下,再加上农业受自然条件因素的影响很大,所以国家应从不同的角度在政策上给予信用社的支持,如能否考虑由于自然条件因素影响而形成的坏账,国家财政拨付部分款项予以核销;能否减免支农贷款利息收入的营业税,这既减少信用社的财务支出,提高信用社的竞争力,又大大提高了老百姓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信用社能否考虑引入贷款保险机制或建立风险基金保障制度,让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形成的贷款风险得以分散,使其贷款风险不断的弱化。
2、健全内控制度,强化贷前调查工作。
首先,信贷人员平时应加强对农户信息资料的收集,充分发扬“老农金”精神,多走农田、多找农户、多进农家、多想农事、不怕多跑路、不怕多吃苦,充分了解农户的所思、所想。对自己下村所了解撑握的农户情况变化信息极时反映给主任、极时的在农户经济档案登记簿上做好记录,充分撑握农户信息的第一手资料,让农户经济档案由“静”变“动”。其次,农户经济档案年审时信贷人员应对农户的家庭人口、承包面积,劳力、家庭年收入、支出、资信状况,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认真调查,形成统一的评级共识,并由评信小组成员签名确认,明确责任,对农户评信结果应在村公务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贷款证发放由信贷员亲自送给农户,以防止丢失、篡改、甚至借机乱收费的现象发生。
3、严格落实信贷分级审批责任制,严格审、贷分离,严把贷时审查关。
首先,各社应按程序严格组建一支强有力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评级、授信领导小组成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其授信金额在授信年限内如需调整必须经过领导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方能通过,而且必须在农户经济档案上注明调整额度的理由以备查阅。其次,柜面人员发放贷款只能按贷款证发证登记簿上核定的额度内发放,不得越权超限额发放。在发放贷款时多询问一下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因为顶名贷款者用途是虚构的,所以其必有做贼心虚的心理,多问几次其一般都会露出“马脚”,在难以判断的情况下应立即告知主任或信贷员待调查核实后再确定发放与否。
4、落实各级责任制,强化贷后检查制度。
贷后检查是防范贷款风险的最后一道屏障。农村信用社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完善的、实用的农户小额贷款贷后管理责任制,将贷后管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对农户贷款的管理和回收制定具体考核目标,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但一定要分清人为与客观因素,弄清原因,追究责任。不要一出现贷款风险都往信贷员头上扣,这样会极大的伤害信贷工作人员的工作激情性和工作的主动性,造成其对信贷工作的消极思想。出现贷款风险应首先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如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借款人只是暂时不能偿还贷款,可以让其完善相关的担保手续以化解贷款风险;如是借款人主观的原因造成的,信贷人员应与主任一起想办法大家群策群力,也可依靠村、组的力量(比如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不良贷款客户的名单),运用各种手段,从舆论、道德角度予以谴责,尽最大努力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对其中恶意逃废债务的,坚决利用法律武器予以解决。
5、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首先,农村信用社的员工多为内招,其文化水平普遍低下,而在行内又有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干不了出纳、会计就当信贷,所以有些信贷人员的水平极其低下,这也是形成贷款风险的首要原因。为此信用社当前的首要任务是要建立一支文化素质高、道德修养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信合队伍以适应新形式下的农村金融工作。其次,建立完善“问责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应该成为“问责制”的标准,用制度管理人、用形为规范人、用纪律约束人,严格规范行业操守。对胆敢抵毁信用社形象、违规违制经营的人决不姑息养奸,以杜绝因道德风险而形成的贷款风险。
⑻ 个人信用贷款都有哪些风险,这些地方你知道么
您好,这些风险原因主要为:1.信用风险。此类风险对于金融机构威胁最大,而且发生率较高。市场及政策的不可预知性风险。在贷款合同期内,由于市场因素,导致个人消费抵押担保因本身的市值发生大幅变化,致使借款人未偿还的借款债务高于其抵押物本身的价值,使借款人有可能违约以获取其中的差价2. “借名贷款”一旦实际用款人丧失偿债能力,就会形成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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