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农村合作社怎么向银行贷款
就你提出的问题来看首先你要有明白贷款都有什么种类,就种类而言可分为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在农村信用社里就信用贷款而言只是面向信誉好有偿还能力,而且要长期居住在信用社辖区内的农业户口完全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额度相对较低,不会很高,不知道你那边的授信额度会是多少,首先把自己的及配偶,如无配偶需上相关部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身份证,户口本,准备好,然后到信用社找到信贷员向其发起贷款申请,信贷员会进行贷前调查,调查的内容一般有借款人的生产经营项目,借款人是不是本地区的长住人口,借款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收入,支出,借款用途,借款数额,以往人个人信誉记录,家庭情况等等,如果他觉得你符合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的条件,那么他就会为你办理该笔借款。而保证贷款就不一样了,保证贷款在农村信用社里有,农户联保贷款,农户抵押贷款,工职人员担保贷款,以及质押贷款,还有其他几种但基本上用不到。农户联保贷款我个人建议不要去办理这个,因为这样的贷款办理过后你不仅要承担自己名下的债务,还要为
其他联保小组成员做担保,很容易出问题。抵押贷款就是用有权处分的财产,拿到信用社做抵押,如果自己没有也可以向亲属朋友借,但是民房住宅除外,不过这种贷款是按抵押物价值比例发放的,比如你的抵押物值50万元那么一般情况下信用社同意放给你的贷款不能超过25万,而且手续相对要繁锁,附加费用也很高,质押贷款就是用自己或借来的存折,或股金拿到信用社做为抵押的办理方式,这种贷款的好处是利率一般较低,而且信贷员不会做太多的贷前调查,但是如果能借到存折,应该也能借到钱,工职人员担保贷款,就是用有工作的人员的工资做为担保进行发放的贷款,我个人建议你选这个,但前提条件是得能有这样上班的人为你做担保,而有担保资格的应该是政府的工作人员以及一些事业单位的职员,这种贷款,办里起来比抵押和质押要快一些而且附加费用也不高,信贷员只要能确认担保人有资格担保他就会为你办理贷款的。还一条就是不论办里哪一种贷款,借款人和出质人,以及担保人都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而且要夫妻双方的,办里时上述人一定要全部到齐。
❷ 农村合作社这么向银行申请贷款
信用社贷款的条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按时向农村信用社报送有关材料;
☆ 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 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及欠息;
☆ 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经过年鉴的贷款卡;
☆ 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社员贷款的条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或经营能力的自然人;
☆ 户口所在地或固定住所(固定经营场所)必须在信用社的服务辖区内;
☆ 有合法稳定的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在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
☆ 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
☆ 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❸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贷款吗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信用社可以向辖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发放贷款。
2、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按时向农村信用社报送有关材料;
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及欠息;
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经过年鉴的贷款卡;
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3)农村专业合作社法可以做汽车贷款吗扩展阅读:
合作社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规范化的合作社;
(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按时向信用社报送有关资料;
(四)依法从事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生产经营有效益;
(五)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能够提供信用社认可的担保;
(六)在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新成立的合作社必须把注册资本金存入所开立的基本账户;
(七)资信良好,具有清偿贷款本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主要管理人员遵纪守法,信誉良好,无不良嗜好,无逃废信用社债务的行为;
(八)具有与合作社经营相适应的熟知养殖、种植等技术的专业人员或能够持续、稳定地获得相适应的养殖、种植等技术支持;
(九)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具有2年以上(含)与合作社经营业务相关的从业经历;
(十)信用社要求的其它条件。
❹ 农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请贷款吗具体需要哪些手续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按时向农村信用社报送有关材料;
(4)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5)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及欠息;
(6)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经过年鉴的贷款卡;
(7)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办理手续
(一)受理申请
客户申请贷款,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调查及审查
对申请人及申请事项进行调查审查。
(三)审批
按审批流程及权限审批。
(四)出账
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落实相关担保措施,在授信额度内,审核无误后,办理出账手续。
(4)农村专业合作社法可以做汽车贷款吗扩展阅读: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❺ 农民专业合作社怎样贷款
农村商业银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
【大 中 小】
产品概述:
指本行向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的人民币贷款,旨在满足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产、供、销过程中所产生的资金需求。
产品特点:
涵盖产品广泛。包括流动资金、项目贷款,贷款期限灵活,可采用抵押、质押、保证及组合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
服务对象:
有资金需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办理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且具备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字样本;
4.贷款卡、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5.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相关合同的能力;
6.税务登记证明;
7.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生产经营有效益;
8.相关合同、批文合法、真实、有效;
9.资信良好,具有清偿贷款本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10.在本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
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请
客户申请贷款,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调查及审查
对申请人及申请事项进行调查审查
(三)审批
按审批流程及权限审批。
(四)出账
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落实相关担保措施,在授信额度内,审核无误后,办理出账手续。
❻ 以合作社的营业执照可以申请银行贷款嘛
银行无抵押信用贷款需要的条件:
(1)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证明,银行贷款要求贷款人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
(2)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3)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无抵押信用贷款办理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步骤:
(1)客户递交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2)放贷银行或公司核查客户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户的信用级别是否有违法记录,针对个体户和中小企业,还需调查其企业经营状况。
(3)放贷单位工作人员与客户签约,并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放款。
❼ 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的注意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2006年10月31日在全人大十届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通过的,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生事物,农民合作社作为对提高农民发家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并已成为一种新型的农村生产经营方式,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扶持这一新生事物过程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在对有贷款的农民合作社走访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给各种农民合作社贷款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认识和操作方面误区,亟待引起改进和关注。
1、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合法合规性,谨防“空壳社”
这种披着合法外衣的有名无实的合作社实际上等同与“空壳社”,其成立的目的就是获取国家优惠政策补贴,套取项目资金和银行贷款,其行为已严重影响到其他正规合作社的诚信经营和健康发展,威胁到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安全,因此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密切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合规性,在积极支持正规合作社经营发展的同时,要坚决将披着合法外衣的“空壳社”阻隔在银行信贷资金支持体系之外。
2、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的有效性,慎防问题严重无发展前景的合作社
尽管大部分合作社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大会等必要机构,但由于成立时间晚,经验不足,不少合作社在具体运作和发挥效能方面存在许多严重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合作意识薄弱,缺乏为社员服务精神。
②缺乏实质性的民主管理。
③内控制度不完善。
④盈利模式和盈余的分配方式存在不足,部分合作社利益分配混乱,股金分红和利润返随意性大,不能按成员的出资额、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进行盈余分配。
⑤抗风险能力弱。主要表现为:经营规模小,注册资金不足;会员以个人身份接触市场,市场适应能力弱,经营风险大;内部合作不紧密,缺乏凝聚力,形不成利益共同体;资金缺乏,项目资金及优惠补助不能及时到位;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各种风险保障措施(如农业保险)不能及时跟上,阻碍了合作社发展壮大。
3、防止农民专业合作社挤占挪用会员贷款和变相套取银行贷款
如某养牛合作社所辖牧业园,银行承诺向牧业园内每个农户贷款30万元,贷款取得后作为进入园区的条件,农户要将其中的 10万元贷款交给园区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其余20万元农户才能用于买牛及在园区内养牛的费用支出;又如某养鹿合作社,前身是以养鸭为主的村集体组织,在前些年套取某银行贷款后,养鸭产业化为乌有,银行的养鸭贷款成了呆死帐,现在摇身一变又成了养鹿合作社,该合作社现已取得部分贷款,并还要银行增加信贷支持。
4、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审慎发放农民合作社贷款
面对众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在积极扶持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审慎发放贷款:
一要严格做好贷前调查工作,对农民合作社合法合规性及运作的有效性进行严格贷前调查,包括成立的合法性(机构场所、会员构成、章程、营业执照情况)、运作的合规性(入社退社情况、民主管理情况、为社员服务情况、盈余分配方式等)、发展前景、诚信状况、市场风险等进行详细的贷前摸底调查,形成详尽的贷前调查报告,对不具备规定条件的“空壳社”、有严重问题的合作社和变相套取银行贷款的合作社要坚决排除在外;
二要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存在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成立或聘请相应的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贷前信用和市场风险评估,对不具备实力、不诚信的高风险合作社要审慎贷款;
三要严格把好审核关,成立专门的合作社贷款审核机构对合作社贷款进行多方审核,审核的重点是农民合作社的合法合规性、运作的有效性、是否存在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以及是否存在变相套取银行贷款和挤占挪用会员贷款的问题等等;
四是做好贷后检查和后期帮扶工作,积极防范贷后资金风险;
五是树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典型,对有一定实力、合法合规经营、内部管理完善、运行良好、有发展前景的合作社在信贷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以点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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