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积金刚交一年,能贷款多少
您好:
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② 住房公积金贷款交了一年了,最多能贷多少款
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各城市相关政策有所不同,您所在当地是否有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及相关业务的具体规定,建议您与当地贷前部门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确认哦。
③ 一年半的公积金可以贷多少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
3、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具体最高限额各地情况均不同,建议具体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④ 公积金满一年能贷款多少
40万。
下面是具体规定,请参考。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具有威海市各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与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截止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申请人和公积金缴交人必须一致。
4、申请人必须在威海市辖区以内购建自住住房,且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申请人须同意以所购住房的全部产权作贷款抵押。
5、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没有被冻结或封存。
6、申请期房贷款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自签署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7、购买首套自住现房的申请人,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其中: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拆迁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拆迁合同差额价款的30%。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提高到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8、申请人和配偶须授权管理中心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状况。
(二)贷款额度
申请贷款额度可参照以下因素计算确定,取最小值:
1、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
2、购买期房的,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房价总额的70%。其中: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的,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房价总额的80%。购买拆迁房的,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拆迁合同差价(补交金额)的70%。
3、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总和的20倍。
4、月还款额不超过夫妻双方月工资收入的50%。
5、贷款额度确定后仍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可同时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即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三)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还款方式必须一致,担保方式必须一致。
2.贷款年限加借款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在评估还款能力的基础上,对还款能力强的职工,可贷款年限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可以再延长5年。
(四)申报材料
(一)以自有他处住房做抵押的,提供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借款人及配偶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二份;
5、预抵押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6、预抵押住房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原件二份;
7、预付购房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8、售房单位(人)收款账户和借款人还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二)第三人住房做抵押的,提供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借款人及配偶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二份;
5.抵押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6.抵押人及配偶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7.抵押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8.预抵押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9.预抵押住房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原件二份;
10. 同意抵押住房的公证书原件二份复印件一份;
11. 预付购房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12. 售房单位(人)收款账户和借款人还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三)全程担保的,提供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借款人及配偶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二份;
5.预付购房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6.售房单位(人)收款账户和借款人还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下列情况另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 外地来威工作(户口不在本市的)的职工,另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 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另需提供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达到法定婚龄以上的单身职工另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有效期一个月)。
(五)贷款的偿还
1.一年期的借款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借款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还款,从贷款发生的次月起,由受委托银行按月从借款人的还款账户中扣划。
2.一年期以上的借款,借款人应在每月19日前,或按受委托银行规定的还款日之前,足额存入当期应还本息的存款。
3.一年期以上的借款,借款人可在每月还款日以外,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申请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或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一年期的借款不得提前还款。
4.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日期归还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于次日起转入逾期,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及复利,同时将当月逾期信息记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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