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无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1、死亡人员材料递交——材料整理登记——窗口报区社会保险中心审核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红桥区人力社保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津人社局发【2011】72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q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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